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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黑恶势力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2019-11-13 21:01:14 来源:临沂经济网 临沂经济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部署2018年工作时,也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个重点,明确“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基层往往是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基层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甚至染指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

  纪检机关作为监督部门,要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做群众的“保护伞”。

  强化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决查处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格执纪审查,坚决让“保护伞”原形毕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

  拓宽线索来源。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巡视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各种监督方式作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认真受理有关问题的举报反映,一旦发现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将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级直接查处。

  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打击涉黑“保护伞”的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正“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问题。

  聚焦重点领域。脱贫攻坚、惠民资金等方面是群众最能切身体会的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这些方面的黑恶切实损害了群众的获得感。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让全面从严治党走到群众身边,让纪检机关成为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刘科玲)

【责任编辑:育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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